查看: 7980|回复: 0
|
[百姓杂谈]
酒后开车去报案,自投罗网同处罚…
[复制链接]
|
|
不久前,泰州市靖江市新桥镇,新桥派出所,“警官,我来报警,我家的汽车和电瓶车钥匙孔被人用胶水堵住了......”深夜,一男子走进了新桥派出所的大厅报案,其称晚上和妻子去饭店吃饭,出来后发现自己的轿车后方窗玻璃上,以及妻子的电瓶车钥匙孔,都被人用502胶水堵了,于是来所里报案请民警帮助。
当民警安排他做详细笔录时,民警敏锐地观察到,男子张某的脸一直红到脖颈,而且满身的酒气,便询问其夜间是否饮酒,是如何到派出所报案。兴许是由于酒精的作用,张某径直回答道:“同志,我开汽车来的,晚上喝了一点,不碍事的!”民警立即意识到张某是酒后驾驶,做完笔录后,张某摇摇摆摆起身,竟准备驾车离去,民警将其带至交警中队处,由交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张某酒精含量高达73mg/100ml,系酒后驾驶。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酒后驾驶,你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在与你谈话期间,你也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现将你交给交警同志处理,望你悔改,牢记珍爱生命,安全驾驶......”张某表示是自己的不对,现已认识到自己酒驾的严重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警方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而对于用502胶水损毁他人车辆的案件,民警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