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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布]
关于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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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因张庄路西厂房基础设施薄弱地块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张庄路西地块厂房征收项目”)所涉及房屋实施征收,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及《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九条规定,请暂停办理该项目范围内下列活动相关手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暂停办理范围 张庄路西地块厂房征收:东至励诚食品厂西围墙、南至高康冻干公司南围墙、西至高康冻干公司西围墙、北至344国道(详见规划红线图)。 二、暂停办理事项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 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4.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5.其他影响房屋征收活动的登记手续。 三、暂停办理时限 自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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