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20.07.07),文林南路路东、施耐庵路北,春江花园小区,业主群里一业主暴出一个图片,瞬间,整个群里沸腾了,各业主义愤不平,各自公认没有一个业主曾见过这个公示,物业专业管理部门,无中生有的贴出,天方夜谭的“公示”,指意何在?用意何为?真不知整个兴化,出现像春江花园此类操作究竞有多少?
业主们联名且问物管处龚珍同志: 这个“公示”放大张贴在小区何处?贴了几天?为什么小区业主都说没见过“公示”。 你不知道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原则上不动用维修资金吗? 你不知道动用维修资金是所有权人决策,需要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吗? 你不知道开发商没整体移交结束时绿化养护不能动用维修资金吗? 你不知道小区物业8月份已不是朝霞物业了吗? 你不知道春江花园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章是萝卜章吗? 你不知道春江花园2018年8月,开发商二期房屋正准备出售三期房屋建设正在扫尾吗? 公示里提到的“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有关部门是哪几个部门?请明示!这些部门越俎代庖十分热心地替春江花园的业主们做主补绿,做的是哪一出?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一下,就能动用所有小区的维修资金?那政府的文件干什么用? 2018年“补绿”,2019年移走许多大型经济树木,这有多么搞笑,2020年再准备补绿吗? 请叶书记查查,物管处这样类似的公示有多少?维修资金到底是不是朝霞物业申请的,维修招标文书档案在哪里?补绿又是补的哪里的绿? 强烈要求,还我们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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