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公布《关于2019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的公告》,推选出62个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泰州市6个镇(街)分别获得200万元奖励。 获奖的6个镇(街)分别为海陵区城东街道、高港区胡庄镇、姜堰区顾高镇、泰兴市河失镇、靖江市马桥镇、兴化市兴东镇。另外,泰兴市、靖江市受到通报表扬。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战略部署,深化全省“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机制建设,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了2019年耕地保护激励绩效评价,决定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2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50个乡(镇)、街道分别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来源:文旅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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