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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善行]
蒙蒙梅雨中,五部门联合走上街头为您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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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兴化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们放下手中的卷宗,联合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兴化支行、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在农业银行兴化支行营业部大厅门前广场,冒着时有时无的蒙蒙细雨,一同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要问大家“淋雨”的初心,自然是为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行为源头治理,因此五个部门联合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
本次活动结合我院近年来所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册、现场咨询讲解等方式,揭示非法集资常见的犯罪手法、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提醒群众要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尽管天气不佳,但现场许多市民都非常感兴趣,咨询台前的人络绎不绝,很多市民表示这给自己提了醒,今后对投资得更加小心谨慎,不能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之中。
当然了,没能到现场的朋友也不用着急,文末还有我们总结汇编出的非法集资十大类型骗局,我们往期的微信文章中也曾专门推出过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件类型的文章,您可以仔细阅读、多加关注。
十大类型骗局要注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投资;
2.以发行或者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反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余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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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6 0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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