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TEL:13705265750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兴化400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483|回复: 0

[单位发布] 关于减征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的告知书

[复制链接]

2

主题

2

帖子

1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6
发表于 2020-6-5 07: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息来源: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6-04 10:05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抗击新冠疫情,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和阶段性降低缴费费率的通知》(泰医保发〔2020〕9号)和《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泰医保发〔2020〕1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告知如下:

一、减半征收企业缴费

从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对我市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费率由8%调整为4%。

二、阶段性降低企业缴费费率

从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阶段性降低我市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费率由8%调整为7.5%。

三、阶段性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

从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降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费率由8%调整为7.5%。

四、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

从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降低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费率由10%调整为9.5%。

特此告知。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4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让社区更精彩

  • 反馈建议:1551349519@qq.com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10:00-19:00
13705265750

关注我们

Copyright   ©2020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兴化400     (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20024052号 )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400生活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