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戴南镇崇文路(戴南中心小学分部门前那条路)北头向东的那条便道上,一辆二轮电瓶车自东向西行驶时,与一辆由崇文路北过来左转进入该便道的白色小汽车发生碰撞,二轮电动车摔翻在地,电动车上的一男一女也都摔倒于地,一时爬不起身。
接到报警后,兴达汽贸事故处理立即赶到现场参与援救,待120救护车赶到后,初步判断电瓶车上摔下的两个人没有生命危险。
提醒广大朋友们:关于电动车的新规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就今天的事故中,有两项不符合新规要求,一是电动车不得载乘成年人,规定要求“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另外一个就是骑乘电动车也要佩戴安全头盔。 在道路上行驶,无论开车还是骑车,如果都严格按照交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差不多九成九的事故都不会发生。请一些在路上随便惯了的人自觉改正交通陋习,珍爱生命,远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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