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 2021年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促进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有效使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医疗保障关乎人民健康福祉、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要树牢法治观念。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明确将“骗保”行为纳入刑法诈骗公私财物范围,数额较大将以诈骗罪论处。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协议约定,主动开展医保普法教育和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全民医保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掀起学法用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 要规范医保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按照规定提供医药服务,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主动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维护公民健康权益。 要抵制违规行为。在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过程中,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不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对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有义务和责任劝阻,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合法合规。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让我们一起来“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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