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402|回复: 1
|
[单位发布]
防止因病返贫,今年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可以获得这笔补助
[复制链接]
|
|
近日,市残联、财政局、医保局、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防止低收入残疾人因病返贫医疗助残项目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防止因病返贫医疗助残项目,帮助低收入残疾人减轻因医疗费用产生的生活负担。
一起了解下具体政策吧
救助对象
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中有健康扶贫标识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住院总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托底救助和慈善救助等结报后,全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7000元的为项目救助对象。
救助标准
对救助对象年度住院个人承担费用7000元(含)以上10000元(不含)以下的救助1000元;10000元(含)以上15000元(不含)以下的救助1500元;15000元(含)以上20000元(不含)以下的救助2000元;20000元(含)以上的救助3000元。
实施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具体事宜由市残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
|
|
|
|
|
|
|
发表于 2020-10-13 09: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