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启动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持续时间为半年,至9月30日结束。 此次行动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全面取缔非法捕捞网具,严肃查处涉渔“三无”船舶,打击电鱼活动和生产性垂钓行为,为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严厉打击电鱼活动是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中之重。执法部门将加大对存在时间长、群众反映多的电鱼行为高发、频发水域执法巡查频度,对渔具经营店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违法制造、销售电鱼相关器具行为,深挖排查电鱼违法线索及链条,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电捕鱼行为。此外,将全面取缔非法捕捞网具,严厉打击使用禁用渔具、网目尺寸不合格渔具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绝户网”作业行为,特别是使用地笼网、鲸网的违规行为。 涉渔“三无”船舶也将被依法依规清理取缔。执法部门将加大水上执法巡查力度,发现“三无”船舶(含******船舶)、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书的船舶等从事涉渔活动,一律押回渔港处置。对套用其他渔船证书制造或购置的渔船,一律按“三无”船舶处理,对查实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打击生产性垂钓及其他非法捕捞行为也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执法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形式的生产性垂钓行为,严禁使用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同时,加强休闲性垂钓的规范管理,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休闲垂钓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竿一钩。在长江禁捕水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垂钓区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和垂钓行为。 此外,执法部门还将加强捕螺行为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机械吸螺、机动底拖网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捕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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