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体广旅发〔2022〕6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健身设施管理维护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为推进我市健身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开展,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室外健身设施管理维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普查,完善制度 各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室外健身器材拥有情况、使用状态进行登记造册,形成本区域健身器材布设数据库。建立健全器材使用、维护和管理的工作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和维护人员,安排专人或社会体育指导员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体育部门报备。 二、加强维护,明确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在弄清现有器材状况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的器材进行整改。对超过保质期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应立即拆除,并通过《江苏省全民健身设施管护平台》扫码报备,废弃器材按国有资产处理;对超过保质期仍能安全使用器材采取器材延寿的办法;对保质期内存在安全隐患或损坏的器材应立即在明显位置挂牌警示、扫码报备,同时通知供应商进行修复;对油漆剥落、表面锈蚀器材由属地单位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器材正常使用。 三、督查总结,提高效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器材管护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保障,确保群众使用器材安全、便利。工作推进过程中,市体育部门将采取抽查、实地调研、查阅省全民健身设施管护平台等方式,对各地器材管护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将书面反馈当地政府并纳入年终乡镇文体工作考核。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突出困难和问题、形成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体育事业科,联系人:王一丰,电话:13961051297。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印 |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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