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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布]
关于改用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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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用社保卡发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金发放行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精神,从2020年7月起,在全市逐乡镇推行改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工作。目前在我市农商行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并申领了社保卡的人员,将改为本人社保卡发放养老金,折改卡成功后,相关人员将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改卡成功且卡已激活的人员,今后持社保卡到农商行柜员机领取养老金(现金),也可直接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水电费、转账等。改卡成功但卡未激活的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到农商行网点柜面激活后领取养老金。使用社保卡发放后,为方便对帐,可免费在农商行网点申请配发对账存折,对账存折不可以存取款,只作为对账使用。如前期农商卡社保卡损坏、遗失等,可就近到以下14家网点办理,具体办理网点如下:1、兴化市人社局二楼;2、兴化农商行北楼营业部(金融大厦一楼);3、戴南支行;4、周庄支行;5、陈堡支行;6、大邹支行;7、昌荣支行;8、千垛支行;9、钓鱼支行;10、沙沟支行;11、戴窑支行;12、安丰支行;13、大垛支行;14、荻垛支行。请互相转告。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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