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满农机 发表于 2020-7-26 13:59:11

关于整治规范乌巾荡夜市的通告




为促进城区“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相关民生问题的好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达到口惠而实至的民生效果,针对前期乌巾荡夜市存在的问题和乱象,市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对乌巾荡夜市进行整治规范。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夜市经营实行申报许可准入制度。夜市经营户须向市城管局申请,经许可后持证经营。下列摊点不得入场经营:1.烧烤摊点及使用明火、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的其他摊点;2.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表演类摊点;3.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社会风气的其他摊点。


二、夜市摊点实行日常规范管理制度。夜市经营户须自觉遵守下列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查处和取缔。
1.夜市入场时间为18:00后,撤离时间为22:00前,不得提前入场;
2.夜市摊点须按指定的位置整齐摆放,不得超出范围;
3.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各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
4.自觉维护夜市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和污水,不得损坏或污染公共设施,不得使用高音喇叭,不得乱停乱放车辆;
5.不得私自出租和转让摊位。


三、夜市管理实行全员齐抓共享制度。良好的夜市环境和秩序会给大家带来身心的愉悦和物质的满足,但也需要广大市民、夜市经营者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来打造。
1.市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文体广旅局、昭阳街道、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等部门单位将组成联合整治组,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乌巾荡夜市进行整治规范和长效管理,确保夜市安全、整洁、有序;
2.夜市经营者要树立市场的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夜市的相关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好夜市的环境和秩序;
3.广大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更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有权利、有责任对夜市运行管理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充分发挥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夜市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保障。


特此通告。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0.7.24






周战士 发表于 2020-7-30 16:50:26

为生态环境,为美丽兴化,必须整治…

逆来顺受 发表于 2020-8-1 09:41:02

重要通告,不管不得了……

楚水才子 发表于 2020-8-2 15:16:55

美好兴化,不容贱踏!

沙沟红娘 发表于 2020-8-3 15:55:19

支持!文明创建,清理脏、乱、差!

戴南琴师 发表于 2020-8-4 20:05:37

沙沟红娘 发表于 2020-8-3 15:55
支持!文明创建,清理脏、乱、差!

很多玩客根本就不注意环境卫生,随心所欲,甚至在小孩面前,也不树立自身形象……

荻垛画匠 发表于 2020-8-5 17:22:20

城市新坐标,不容贱踏!

陶庄小三 发表于 2020-8-7 16:04:12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抵制恶劣环境的制造者…

兴化致和春 发表于 2020-8-12 14:43:30

沙沟红娘 发表于 2020-8-3 15:55
支持!文明创建,清理脏、乱、差!

城市新坐标,运离赃乱差!

顾教师 发表于 2020-8-15 20:36:12

荻垛画匠 发表于 2020-8-5 17:22
城市新坐标,不容贱踏!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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